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88箱
公斤涉疫水果被销毁
3月23日下午,在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组牵头下,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处置小组,联合对88箱,共公斤外地通报涉疫的进口鲜葡萄(无籽红提)进行无害化销毁工作。
3月20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外地通报,一批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的南非进口冷藏鲜葡萄(无籽红提),由漳州龙文区某水果批发市场销往湖里区中埔水果批发市场两家水果经营户。执法人员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排查,并联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溯源和流调工作。
经核查,上述两家经营户于年3月19日购入该批次货物(原产国:南非,规格4.5公斤/箱)共88箱,公斤。虽“四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手续齐全,但无法提供入厦通行码,且未上传涉案水果的安全追溯信息。排查时该批货物尚存放在经营场所内的冻库中,未上市销售。
执法人员依法分别对存放在两家个体户自有冻库内的88箱涉疫货物进行封存,并独立存放。因当事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取得入厦通行码、未录入追溯信息,违反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3月21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此外,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疾控中心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涉疫货品、环境及涉及人员进行采样共78份,结果均为阴性。对与涉疫货物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均已送至隔离酒店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并对相关物品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
据悉,截至3月23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家次,立案2起;对涉疫产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快速反应,密切与卫健、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联动,聚力共管,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全链条、无盲区、无死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关键时期,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防疫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到:
1.货源要正规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每批食品进货查验工作,保证食品可追溯。不得采购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上市凭证、无“入厦通行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2.员工要管理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上岗前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单位要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每日查验员工健康码、行程码,每天监测2次体温。
3.防护要到位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进口冷链食品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4.检测要跟上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至少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
5.消毒要上心
购买合规消毒剂,并按照说明书使用消毒剂。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进行严格消毒,“拆包到哪一层、消毒做到哪一层”,拆包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要对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具、容器、设备和环境进行消毒。
6.应急要配合
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食品通知时,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配合做好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核酸采样、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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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泥通讯员:陈琼英陈莹
编辑:罗小州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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