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渭南市坚持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9月7日,国务院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渭南市立即印发了《渭南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9月1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11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议;12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大棚房”工作汇报会。截至目前,我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典型案例。
1、华州区街道办西罗生态园(裕翔生态园)典型案例华州区街道办西罗生态园(裕翔生态园)项目,占地面积亩,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用途为观光、餐饮、大棚蔬菜种植、育苗育种等,属于典型的涉农非农化及附属设施超标问题。该项目于年7月建成一栋三层宿办楼及鱼池、硬化道路,违规设施面积11.02亩,华州区“大棚房”清理整治摸底排查中被发现。年12月,华州区组织农业局、华州区街道办、区国土局,动用5台大型机械,共同对该违规设施项目进行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
2、合阳县“红提人家”典型案例年,合阳县“红提人家”法人李赞峰,与城关街道办席家坡村、白灵村、南渤海村签订了面积为亩、期限为2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用于红提葡萄栽培。该公司于年9月在白灵村国道南侧建设总投资为万元的生态旅游观光园,其中非农设施(1个餐饮大棚、10个独立餐厅)共计面积为平方米,土地均为一般农田,不符合城关街道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合阳县“大棚房”清理整治摸底排查中被发现后,合阳县组织县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对该单位在农用地上建设的餐饮大棚、独立餐厅共计平方米进行了强制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
3、澄城县吴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典型案例澄城吴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位于寺前镇吴坡村北,是由陕西新天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的一个集节水灌溉、农业高新技术示范推广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在此次“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中,相关部门发现吴坡现代农业园区附属设施超标问题。于是按照“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对违规超标的砖混及简易房屋.95平方米、混凝土地面平方米、围墙道路.5米、水池平方米、木亭木桥等建筑物予以拆除,恢复土地63.82亩,达到设施农业配套设施整治标准。4、大荔县许庄镇皇家庄园典型案例该项目位于大荔县许庄镇,占地46亩,用途为观光、餐饮等,属典型的农地非农化问题。该庄园建设前,投资者以种植、养殖为名圈占土地,进而以招商引资规避国土部门管理。建成后,该项目将圈占土地改变用途,建设成观光、餐饮等综合性项目。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附属用地超标、圈占基本农田、改变用途、农地非农化等。“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荔县一直将该庄园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大荔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牵头负责该园区的拆除工作,经过10天的时间,动用了10台大型机械,对该园区进行了拆除,恢复耕种条件40余亩。
5、蒲城县尧山镇金银花农业园区典型案例蒲城县尧山镇闫家金银花产业园区,位于尧山镇闫家村,年8月开始建设,投资万元。该项目占用耕地余亩,违建面积10亩,占用基本农田10亩。建成的主要有育苗玻璃大棚、园区硬化的路面等项目。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中,尧山镇闫家金银花产业园区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相关部门按照清理整治标准,对园区内硬化的路面等设施全部进行拆除、复耕,共拆除复耕路面平方米,清理附属物平方米。
6、富平县福苑农林科技公司典型案例富平县福苑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项目为淡村镇休闲农业示范点。该项目位于富平县淡村镇都村村北马组,于年动工建设,占地总面积53.65亩,占地类型为耕地。该公司借设施农业之名,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土地建农家乐。淡村镇政府报请富平县“大棚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同意,针对该公司农地非农化问题,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了园内的餐饮设施及附属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目前,园内的违规建筑物已拆除到位,拆除路面硬化、附属设施面积共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平方米。